第五十三章 元婴-《道仙小剑客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可现在留在这里,也不是办法,直接拉开了门,闭上了眼睛,没有一粒黄沙流出,云舒松了一口气,睁开了眼。

    眼前,居然有一位女子,就这样突然出现在自己眼前,二人四目相对,久久无言。

    “啊!”

    一声尖叫响起,云舒慌忙转身。

    “那个,姑娘,我什么都没有看到。”

    女子怒道:“什么都没看到,我的东西呢?我收集了五百年的东西啊,都哪里去了?”

    云舒微微一愣,但还是不要脸道:“那个姑娘,这里什么都没有啊!”

    女子怎么可能相信,直接一脚踹来,云舒灵活的躲开,轻声道:“姑娘,你能不能先穿上衣服,我们有话再好好说嘛,我又离不开这里。”

    女子低头看了一眼,才意识到这一点,身影一闪,一蓝裙出现在身上。

    冷冷道:“你不仅拿了我的东西,还看了我的身子,我要挖了你的眼,剁了你的手。”

    云舒听到了她穿衣的声音,转身笑道:“姑娘不要这么暴躁吗?再说,你又没有看见,我什么时候拿你的东西了,再说,有可能是别人拿走了,你没有发现罢了。”

    女子就这样淡淡看着他说谎,冷笑道:“你当我三岁小儿吗?除了我,谁还能离开这大殿。”

    云舒微微一愣,随即仿佛看到了希望一样,“姑娘,你是不是有离开这沙漠的办法,如果有的话,只要你带我离开,我就把东西还给你,不然,我死也不会还给你的。”

    女子冷笑道:“我杀了你,不就能拿回我自己的东西了,再说,你凭什么觉得,我能带你离开这沙漠,若是能离开,我岂不是早就离开了。”

    云舒低下了脑袋,“切,我还以为你有多厉害呢,杀我,你不就是个丹境大圆满吗,毫不客气的说,鄙人也是丹境大圆满,杀我还是很难的,你就不要费力了,我看,这里的东西,也是你从一个个这样的大殿之中得来的吧,又不是你的。”

    女子从外见过这样的人,指着他,生气道:“你,你就是个无赖,那是我花费了大量的时间才找到的,你居然就直接拿走了。”

    云舒现在也算看清了眼前的姑娘,至于之前,只不过是放狠话罢了,要是感动手,在自己第一眼看到她,她就动手了。

    “我又不是不还你,激动什么,商量一下,见者有份,我们五五分如何?”

    女子一双大眼睛,就这样看着他,咬着嘴唇,仿佛下一刻就会哭出来,云舒最是见不得这种了。

    “算了算了,我不要了,给你,给你,还给你。”

    向她扔了五个储物戒过去,女子打开储物戒,一地的东西,重新回到了原地,足足少了一半。

    女子再次盯着云舒,云舒尴尬的环顾四周,这是个什么人才啊,记得这么清楚。

    “罢了,算我倒霉。”

    将剩下的储物戒都扔给我女子,女子同样将其中的东西,全部复归原位,满意的点点头,将储物戒还给了云舒。

    云舒看着满地的法器,灵药,灵石,叹息道:“无所谓,还给你就该给你呗,反正已经无法离开这沙漠了。”

    女子看着他,轻声道:“也不是没有办法,这迷踪沙漠,只要突破到了元婴境界,就能出去了,这些灵石,都是我用来突破元婴境界的,所以,菜不会给你。等我到了元婴,我就挖了你的眼睛。”

    云舒不屑一笑道:“原来如此啊,那我就不客气了,你不一定打的过我,我反正也出不去,离不开,我就在这修炼了,你能奈我何?”

    女子望着他,怒道:“从来没见过你这样厚颜无耻的人,我为了突破元婴,不惜深入这里,寻找资源,你居然和我抢,你还是不是人啊,欺负我这样一个弱女子。”

    云舒望着她委屈的样子,哈哈笑道:“第一,我不是人,第二,你可不是什么弱女子,既然你到了元婴要挖了我的眼,不管如何,我都要比你先行突破到元婴,嘿嘿,等到了元婴,我就把你就地正法。”

    露出猥琐的笑容,盯着女子傲然的身材。

    女子被他这样极其再有侵略性的目光,吓得退了一步。

    “流氓,无赖,卑鄙小人,你,你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,我,我什么我,我可不会手下留情的啊。”

    说罢,就直接盘膝坐了下来,开始疯狂吸收着灵石之中的灵气。

    速度之快,极其恐怖,是此女平生第一次见到。

    “你到底是什么人,怎么可以这样啊。”

    云舒微笑道:“如果,你在不修行,你可就一点机会都没了。”

    女子听到此话,微微一愣,也不在开口说什么,开始与云舒争夺此地灵石之中的灵气,二人许久都没有开口 就这样一坐,就是三十年。

    这一日,云舒睁开了双眼,将腰中的酒葫芦拿下,眼眶微红,喝起了闷酒。

    同时,大离皇宫,响起丧钟,九百九十九声,震耳欲聋,整个京都的人,都能听到。

    大离最强者,云鹏,今日寿元尽,坐化于皇宫之中,身躯化为一缕烟尘,没有留下一丝痕迹。

    这一日,整个皇宫陷入了悲哀之中,但真心伤心的人,不多,更多的人,是对大离接下来处境的担忧。
    第(2/3)页